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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和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等有关的规定制定的。包括: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: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“应交税费”科目下设置“应交增值税”等明细科目等。账务处理: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等。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。附则: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应按本规定执行。”
一般纳税人企业:
应交增值税:设置二级明细科目
未交增值税: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多交或多交增值税
应交未交增值税: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未交增值税额